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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直公积金是多少钱

2024-11-02 23:39:40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伤残津贴在现行基数基础上每月分别增加180元和150元。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其生活护理费根据不同护理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计发: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22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7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33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配偶抚恤金低于1210元的补到1210元;法定供养的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990元的补到990元。山西省直统筹单位工伤保险待遇提高,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95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85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65元,法定供养的其他亲属每月增加55元。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省直统筹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

浙江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三)具体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人申请,以及申请人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建房状况和价格或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四)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

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一)房屋买卖双方签定《房屋转让合同》;(二)借款人(买方)按不低于评估价的30%作为购房首期款,存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房屋置换中介公司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开立的抵押贷款专户,专户由银行进行监督管理;(...

工作动态栏目主要向大家展示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近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进程,方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安徽省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心公告则是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面向社会招贤纳士的一些公告以及省直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在线留...

安徽省直公积金贷款条件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安徽省直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对象如下:借款人至省直分中心申请贷款时,个人和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

省直、中央驻肥单位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现役军人配偶、转业军人,在正常缴存住房的前提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

从山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最新消息,该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取消新房评估—借款人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手续时不再进行评估,在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情况下,抵押物价...

具体的山西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方案如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发布我省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我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增长上线为11%;增长下线为4%。从2012...

经批准同意贷款的,借款人与省直分中心或省直分中心委托的贷款办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资金冻结房屋产权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借款人将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入卖方...

第四条省直分中心委托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金融业务。第二十六条单位连续2年亏损,并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可以向省直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三十一条职工住房公积...

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或房产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前,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

安徽省提取材料职工提取时,须提供单位审核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

贷款还清后一年内,凭最后一次还清贷款凭证,可再提取一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规定办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项规定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单位审核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

10月16日,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职工及配偶在异地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获批准6个月内,且本年度未发生过提取行为的,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开具证明首先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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