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专业保函办理平台

医疗保险基金监管

2024-11-06 00:59:21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指由国家行政监管机构、专职监督部门等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营机构或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的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的评审、认证和鉴定。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基金监管的直接目标。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营的操作来看,都潜伏着风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基金监管的根本宗旨。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保障劳动者因年老、失业、疾病、伤残、生育时的基本生活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强制建立的专项基金,是劳动者的“血汗钱”和“保命钱”。

近日,市医保局召开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去年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运行工作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配合主管部门尽快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的调研、设计;积极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付...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市人社局医保中心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管理到位。按照延边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州级统筹政策的要求,认真执行每年缴费基数,将缴费基数核定作为基金征缴工作的重要环节,对...

我国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个明显的问题是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一直分不开,不仅使有限的基金积累无法获得很好的收益和投资回报,而且由于缺乏制约和监督,管理不善的问题经常发生。但是,仅仅将行政管理与基金经营机构分开还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确保...

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力度近年来,集安市各项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工伤、生育四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医保基金规模不断增加。集安市医保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基金监管工作管理到位。一是严格执行医保基金专款专用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服...

针对上述的不合法事件,也就是面对医保卡变成购物卡的怪现象,医保监管部门不能视而不见,要采取措施完善监管,堵住制度漏洞,让医保事业回归良性轨道。相当一部分地区医保管理机构对医保卡和药店疏于管理,不仅没有相应的监督、审核,有的甚至完全放开不管,...

基金子公司虽然能带来“真金白银”,但是目前面临的困难也很多,金融行业相关人士对此深表忧心,基金子公司引起了证监会基金部的高度重视。实际上,监管层对于基金子公司业务的程式化监管模式正在逐渐成型。这也意味着,近期,基金子公司的内控核查报告将按规...

日前,湖南汝城县出台了《汝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这是该县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流失,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到来,对与养老保险基金的需求量将会大量增加。在保证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必需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这也是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要求。主要应从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组织体系及法制建设两个方面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管...

201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缴、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

201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缴、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

在审议社保法草案时,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多次提出,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累积结存数额较大,又比较分散,为了保障基金安全,应当严格规范,加强监管。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充分吸收委员、代表的意见,就社保基金监管作出原则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

医疗保险基金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基金。我们还需要了解的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支付。医疗保险基金如何进行管理也是需我们进行了解的一个重要知识,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医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基金投资运营实施严格监管。负责人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

今年两会上多位代表提出尽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的议案、建议。主要来自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用以应对职工生、老、病、残、失业之急需,社会保险基金因而通常被老百姓称之为养命钱。社保大案频发惹人担忧社会保险基金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的程...

建立“两试点一示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国家、试点(示范点)省份和试点(示范点)地区职责,统筹抓好落实。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要求,开展对试点(示范点)地区工作的跟踪指导、技术支持和考核评估。(一)试点启动国家医保局确定“两试点一示范”地区名单,...

上一篇   下一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