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专业保函办理平台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4-10-16 07:15:02

贷款利率:1、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贷款利率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下调0.2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

第三条公积金中心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第八条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年限。第十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贷款期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在本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

共同借款人应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第十八条借款人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抵押人,市公积金中心为抵押权人,借款人须以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第十九条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应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贷合同》,并于放款前向本市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抵...

5月25日讯:《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已经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现予公布、印发。第二条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第七条公积金贷款楼盘实行准入制度。可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金额、个人信用等情况挂钩。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第十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十五条公积金贷款抵押物抵押期限,应与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不支持购买别墅及独栋、双拼、联排、叠拼等类型住宅。(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原则上应缴存至贷款...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心及所属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缴存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七条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第十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

办理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在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缴存人申请贷款前,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在申请贷款时缴存状态正常。符合上述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不在省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符合省中心规定的...

⒉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借款人夫妻双方持上述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不足6个月的不予贷款。(三)信用良好,符合《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审核办法》...

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从调整的下一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上一篇   下一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