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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保险条例

2024-10-16 22:28:58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制定的条例。2016年最新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七条实行工伤保险统筹的市按照本市当年工伤保险基金结余额的30%至50%比例,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留存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累计数额达到本市上一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0%时,应当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并减小储备金留存比例。

医疗保险一年交多少钱医疗保险主要分为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型,不同类型不同医疗保险年度缴费金额不同。医疗保险条例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9月4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目前已开始酝酿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明年将先期在部分城市试点。届时,辽宁省城镇居民将人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刚好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利补充,也将给这些人群以及家庭减轻很多经济负担。...

第一章总则目的为建立健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增强参保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保障其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医保体系本市实行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经企业申请,...

第六条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第七条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咨询等日常服务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等工作。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通过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放心保)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本条...

对于整合前已在新农合普遍实施,整合后未列入基本医保目录且无法替代的个别保障项目,为确保制度公平和社会稳定,经省级医保、财政等部门确认后,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与基本医保相衔接,对基本医保以外列入城乡居民...

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第二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下月实施。记者日前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知,下个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退休人员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由现行的10年调整为15年。据悉,《条例》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法...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3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州一直要求持续参保至退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职工医保是强制参种,对企业进行强制的同时,对在职职工同时强制,广州一直要求在职职工持续参保至退休前。根据...

转移人约在30日后,询问接收地转移是否交接成功。如交接成功,由转移人员到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领取微机产生的新职工编码并到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转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昨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第八次常委会审议,其中的焦点就是关于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问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本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累计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离休、退休后的第一个月起,本人和用人单位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可以由社会保障机构委托有关管理机构代为征缴。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医疗保险费及利息。用人单位不得以为从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为由而降低其工...

自11月28日起至今,为期七天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网上立法听证会今晚十二时落下帷幕。专题页面》》回顾从征集听证陈述人到听证会结束这近一个月的时间,短暂而难忘。11月7日至11月14日,听证会主办方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辽宁省医疗保险的待遇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辽宁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调整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在统筹范围内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时,凡欠缴医疗保险费的,须一次性补缴欠费后...

经1997年5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不高于生育保险基金总额1%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管理。生育保险基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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