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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

2024-11-13 06:17:5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②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及其他公积金中心住房货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22元。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7533元,城镇私有企业缴存单位职工2013的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

一、贷款条件1.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

从我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省直中心于近日陆续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省直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出台的政策中对于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证明等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同样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提高贷款...

记者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日前发布《省直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须知》,对省直机关职工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及金额作出相关规定。《须知》明确,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

记者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日前发布《省直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须知》,对省直机关职工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及金额作出相关规定。《须知》明确,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

经批准同意贷款的,借款人与省直分中心或省直分中心委托的贷款办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资金冻结房屋产权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借款人将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入卖方...

第四条省直分中心委托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金融业务。第二十六条单位连续2年亏损,并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可以向省直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三十一条职工住房公积...

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或房产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前,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

安徽省提取材料职工提取时,须提供单位审核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

贷款还清后一年内,凭最后一次还清贷款凭证,可再提取一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规定办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项规定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单位审核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

10月16日,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职工及配偶在异地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获批准6个月内,且本年度未发生过提取行为的,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开具证明首先到中心...

经批准同意贷款的,借款人与省直分中心或省直分中心委托的贷款办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一)资金冻结房屋产权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借款人将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

安徽省二手房贷款实施细则为促进省直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支持住房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及,制定本实施细则。省直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调查受委托银行对个人申贷资料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意见,并与符合条件办理住...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4年,是依据省政府1994年第5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贯彻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而设立的,是隶属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下属独立的事业机构。中心目前拥有工作人员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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