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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5美尚生态股吧解析 美尚生态股吧东方财富

2024-10-23 19:58:47

2月10日,资本邦了解到,美尚生态(300495.SZ)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于2021年2月9日与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王迎燕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为王迎燕、徐晶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湘江集团分别转让502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531.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合计转让556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4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12亿元。

同时,王迎燕与湘江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为使湘江集团取得美尚生态的实际控制权,王迎燕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的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

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湘江集团持有公司556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合计控制公司1.6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王迎燕变更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王迎燕、徐晶夫妇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约定,王迎燕后续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且王迎燕持有公司剩余股份达到可转让条件后(王迎燕辞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合法有效产生之日起6个月届满之日)7日内,湘江集团与王迎燕签署第二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湘江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

第二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湘江集团持有美尚生态股份1.6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据公告披露,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湘江集团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湘江集团10%股权,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湘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美尚生态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实施完毕后,湘江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和民营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推动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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