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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重大疾病保险是骗局是怎么回事?

2024-11-29 17:20:02

  因为环境的污染,地沟油的产生,使人们的健康受到了影响,患上重大疾病的机率大大增加,因此不少人都会提前规划,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险,但是最近有不少人说买重大疾病保险是骗局,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买重大疾病保险骗局

  其实不少说重大疾病保险是骗局的人,主要是在投保时没注意保障责任或选择产品时,没选到自己合适的产品造成的,比如:

  1、重大疾病不是所有大病都能保。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的界定的,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明确自己购买的产品能够保障哪些疾病。如果没明确,就会出现患上某种重疾,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况。

  2、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并不一定越好,与其为了发病率低的重疾多交保费,不如关注能够保障轻症重疾的产品,这样一旦患上常见的重疾或轻症,保险公司都会予以赔偿。

  3、需注意产品的保险责任,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外还有额外责任,以此使投保人误以为额外责任越多买得越值,实际上其中很多额外责任并无实际意义。比如:保险公司将“全残责任”也列入“全额给付保险金”的范畴,对“全残”没有概念的客户一定会觉得这条责任很优惠。

  容易陷进去的重疾险七宗罪

  投保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健康体,否则需要体检,保险公司核保后会出示免责甚至拒保的意见。对您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就没有了可能。并且对重大疾病险而言,重大疾病理赔的认定上有许多专业的医学术语,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读懂。而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却利用这一点,把重大疾病险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死亡险”。下面,为大家介绍重疾险七宗罪。

  靠前:按身故而不按大病赔偿

  在很多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赔付金额规定上,多数公司都规定按照保险金额赔付,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身故保险金”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享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身故”一项,这对投保人来说,明显属于不公平条款。

  第二:手术方式不符合现行情况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中仍然充斥着类似条款,条款要求患者必须按条款要求的手术方法治疗,才可以得到赔付,但其中很多都是过时的治疗方式。比如,某外资保险公司大病险的条款有这样的规定,“癌症:……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但医生解释说,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样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也就是说,患者只能捱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否则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第三:虚假保险责任

  很多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外还有额外责任,以此使投保人误以为额外责任越多买得越值,实际上其中很多额外责任并无实际意义。比如,有些保险公司把“大病后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算作“另一条保险责任”。而重大疾病理赔后,合同责任已经终止,保险公司不再负担任何保障,投保人也不再负有交保险费的义务,哪里用得着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呢?此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将“全残责任”也列入“全额给付保险金”的范畴,对“全残”没有概念的客户一定会觉得这条责任很优惠。

  第四:种类虚增不全赔

  现在各大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在重大疾病险包括的种类上大做文章,有10种的、有30种的、有40种的,最多的甚至宣称有500多种。投保者当然觉得保的疾病越多越好,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赔付额度上,各公司的规定也有不同。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保额或保额的倍数来赔付的。但也有保险公司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罹患“一类大病”赔付保额的80%,罹患“二类大病”赔付20%。

  第五:诱导投保人买短期险

  大病险有两种:消费型和累积型。消费型是指如果一年内不出意外,钱就算白花了;而累积型则是每年交一定金额,连续交很多年,保障也是连续的。通常到很高的年龄(比如88岁),如果这期间得了保险规定的大病,就按投保金额赔付,保险合同就中止了;如果到时没病,保险公司将返还投保人的保险金。正因如此,消费型和累积型相比,保费要便宜不少。很多代理人会以此为由诱惑投保人投消费型大病险。虽然一年期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如果每年续保,由于大病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大病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

  第六:附加大病险费用高

  现在保险公司有时会推出作为附加险投保的大病保险,这些附加险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作为这种附加险对应的主险的责任却不一定是投保人需要的,而且这些主险与附加险的组合之间往往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所以算到最后,交费还要比单独做主险更高。

  第七:保险公司随意更改条款

  事实上,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险费率问题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其进行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依照法律规定,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费率等做出调整前,已签订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在按新调整的规定进行变更时,应事先取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或协商一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针对调整后的范围或费率的条款做出是否接受的选择。因此,在投资重大疾病险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类似的条款,如果有,最好舍弃,以免自己的利益遭到侵害。

  综上所述,不少人认为买重大疾病保险是骗局,主要是没有明确保障范围导致的,所以我们在投保时,应多注意以上几点,并且还需注意保险责任外的额外责任,更应明确自己投保的重疾险能够保障哪些疾病。请多多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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