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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医保异地结算政策

2024-11-16 08:28:10

在一年前,国家施行了城乡居民医保,现在一年过去了,城乡居民医保在运行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所以在这个前提下,国家又对这个医保报销作出了新的政策。之所以会再次对医保报销结算做出政策,是因为以此来促进医保的发展。

  城镇职工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1、住院起付线

一个结算年度内本统筹地区内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1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转本统筹地区外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为1200元。

  2、最高限额

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基本医疗最高实际支付限额的通过大病医疗互助解决,大病医疗互助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30万元。

  3、转外报账比例

  (1)到省内市外医院就医的,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基金支付80%,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5%。

  (2)到省外医院就医的,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基金支付70%,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5%。

  (3)转市外医院就医的,应当在就医医院直接联网结算;而回参保地后台核报的,基金支付比就医医院网结少报10%。

  (4)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账。

  4、异地安置

参保人员因退休或工作需要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居住或驻外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居住手续。异地安置人员在参保地和居住地市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医保卡规定核报;在省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转省内市外医院规定核报。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1、个人缴费

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80元/人。

  2、基层医疗机构住院

对在基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取消住院起付费,每次住院交100元作自付医疗费,每次住院实行800元包干支付,由参保人员自付100元,医保基金支付7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不足800元的,按实支付,参保人员自付未超过100元的,结余部分返还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自付超过100元的,超过部分由基层协议医疗机构承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800元的,超过部分由基层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医保是我们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只要你是个中国人。无论国家怎么调控医保,出发点都是为了民生,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的。医保真的减轻了我们很多的压力,再也不用担心看病需要花很多的钱,也不会出现因没有钱看不了病的事件发生,所以医保是真的好。买保险,到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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