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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急需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人社保出新决策了!

2024-11-30 10:20:03

  一直以来,医保政策将进口药品及抗癌等高价药品都划出了医保支付社保范围,不少患重症的家庭因此而背负沉重的负担,甚至引起过不少悲剧事件的发生,最近国家社保部门好消息传来,不少治疗急需药物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们一起来看详细介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4月2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此外,将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集中谈价和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切实降低百姓抗癌药品费用负担。

  近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呈现“双升”态势,癌症患者用药可选择性不高、费用负担偏重使保障群众健康面临挑战。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负责人于竞进在发布会上介绍说,2016年以来,有关部门针对部分专利、独特的药品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截至今年4月18日,两批谈判的17种抗癌药品因降价节约资金41.7亿元,加上纳入医保目录后医保报销的部分,共为患者减轻药费负担62.4亿元。

  “为形成协同机制、放大惠民效果,多部门研究确定了集中采购、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等综合后续措施,让临床终端的癌症患者切实减轻费用负担。”于竞进说。

  曾益新表示,将从四个方面发力建立控制抗癌药费负担的长效机制:一是鼓励研发创新,建立对于国产抗癌药品研发的持续稳定支持机制;二是加快癌症防治药品的审批上市,提高审评能力,科学简化审批手续;三是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坚持临床价值导向,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

  对于尚未纳入医疗保险的一些高价抗癌靶向药,社会普遍期待进一步扩大支付范围、提高用药水平。“医保谈判工作将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需要为导向、以质量为保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表示,将尽快启动建立专项动态调整机制,尽可能把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国内生产销售抗癌药可享增值税新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28日联合对外宣布,将从5月1日起对抗癌药品实施增值税新政策,旨在鼓励抗癌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

  根据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同时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与此同时,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于这项人社保的新决策,大家感觉怎么样呢?有没有替那些家有重症患者的家庭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呢?小编相信,这项新决策一定能让更多的家庭收益,后续本站也会跟踪报道,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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