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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意思?

2024-11-16 08:49:58

  大家别小看医疗保险,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比如,大家知道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意思吗?哈哈,是不是难倒一小部分人了呀?没关系,大家有米保险嘛,米保险有小编嘛,小编会通过米保险告诉大家的嘛。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近日,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6年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8元,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各自承担一半,个体参保人员、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按照集体困难企业参保的退休人员及其它无单位人员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按照要求,参保人员在2016年5月底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一并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对年度内中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同时,按照短期费率相关要求办理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经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成为2016年至2018年度承保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

  鞍山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每人每年能报销6万元,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最高能报销50万元。患者如果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超限额的赔付比例为95%,患者如果转到外地就医,超限额部分的赔付比例为85%。

  什么是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最多报销6万元)支付后,对员工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员工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次月起,按规定便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报销待遇(报销程序由员工本人或其家属携相关资料办理)。

  医疗保险小知识

  职工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由市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发放《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可持以上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直接购买非处方药。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院就医。职工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除本人自费和自负部分用现金支付外,其余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结付。

  医疗保险投保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应细读保险责任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弄清楚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例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了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的观察期,保险公司不赔付观察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

  其次,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失的是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应以法律形式固定在保险合同上,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以隐瞒病情为由拒赔。

  最后,重视免赔条款。住院医疗险有补偿型和津贴型两种,补偿型医疗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低于实际的花费,每家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一个免赔额,低于免赔额,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津贴型医疗险则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与医疗费无关,理赔时一般不需要原始**,且不受补偿原则限制。

  看完上文,大家知道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意思了吗?小编认为,其实这个并不难理解啦,总之,买了之后呢,肯定对大家有好处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内容的话,欢迎来米保险咨询小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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