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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住院医疗保险报销,你需要关注一下

2024-11-16 0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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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在社会生活压力增大和自然环境的恶化,以及食品不安全等因素,我国每年因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的人数不断升高。因此人们对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投保保险人也越来越多了。那么投保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后,该如何报销呢?

  

  相信不少人对于如何报销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也是知之甚少的,小编在此整理了一些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1、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之保险理付范围

  被保险人因病住院(不包括观察室、家庭病房、康复病房、120病区及类似病房的住院)治疗的一次性医药(不含自购和外购药)、诊疗、手术及住院费。其中大病住院医疗保险项目的范围详见《园区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范围》。

  2、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之列支渠道

  被保险人在园区公积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公积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被保险人短期外出期间发生急症,应到当地乡镇(街道)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3、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之起付标准

  被保险人因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当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70%,当年第三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

  4、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之理付额度及比例

  (1)被保险人每次大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中心”核定后,起付标准以下(含本数)的部分由被保险人个人自理,也可视同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根据以下等级,按累进级差比例给予理付,其中退休被保险人按同比例增加5%执行。

  (2)被保险人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3)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进行市内医院转院的,按高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计算。

  以上介绍了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理付范围、列支渠道、起付标准以及理付额度及比例,以上仅供参考,如您还想了解更多内容,关注米保险,学习更多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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