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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门诊报销保险就医须知的注意事项

2024-11-16 09:25:30

门诊报销的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不仅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能使得区内的医疗机构必须改变动辄开大药方、开新药的用药习惯,学会更好地控制成本与提高服务质量。参保门诊报销的保险就医时要了解的一些事项包括: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定、门诊就医药量的规定以及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下列范围。了解了其中的规定,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接下来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关于参保门诊报销保险就医须知的注意事项~

参保门诊报销的保险就医须知

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投保了门诊医疗保险,却对门诊医疗保险的相关事项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个大家介绍参保门诊报销的保险就医时要了解的一些事项。

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定

参保人员可凭医疗保险卡自行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参保人患急病时,可就近在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由参保人员完全自付(公差、异地安置人员在统筹区以外的除外)。

二、门诊就医药量的规定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三、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下列范围

1、在二、三级医院急诊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级定点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者透析治疗;

4、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其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

5、其他经市***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

以上就是对参保门诊报销的保险就医须知的一些简单介绍,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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