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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冲红和作废的区别

2024-11-20 23:24:55
**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关于会计上涉及**的一些常见问题处理方法,大家有了解过吗?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吧!**冲红和作废的区别

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开具错误的情况,会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废和红冲,关于两者区别介绍如下:

1、定义不同

**作废是指在开票当月,所***与实际不符,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作废,然后重新开具.

**红冲是指以前开具的**,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红字"负数"**将原**冲回,再重新开具蓝字**.

2、时间限制不同

增值税**开具红字**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符合开具红字**的相关规定即可开具.而作废**是只能在开票当月才可以.

3、对于增值税电子**的处理不同

增值税电子**开具后不能作废,只能红冲.纳税人开具电子**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

增值税普通**红冲部分金额必须要一样吗?

增值税普通**红冲部分金额必须要是一样的.冲减必须开具原金额,然后再开具新**.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通知单》开具红字**;

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通知单》.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通知单》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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