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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发票备注栏未填写可以吗

2024-11-20 23:59:18

增值税**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房租**备注栏未填写可以吗问题的解答。

建筑**必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地址。出租不动产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四、增值税**开具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时,应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以下简称“不合规**”),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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