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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非常重视保密工作检查?主管全国保密工作的是哪个部门?

2023-12-09 09:21:55

谁非常重视保密工作检查

“国家秘密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是毛泽东提出的。这是因为在毛泽东看来,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而保守国家秘密则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他认为,保密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接下来具体说说主管全国保密工作的是哪个部门

主管全国保密工作的是哪个部门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2、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模返育,加强保密检查;

3、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4、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旦物饥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九条 下列涉及**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蚂桐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拦首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简搜数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漏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2、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3、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4、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九条 下列涉及**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是国家保密局。

国家保密局列入*央直属机关下属机构序列,承办*央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的职能。

国家保密局内设机构包括秘书行政司、政策法规司、指导管理司(宣传教育司)、科学技术司、监督检查司以及机关党委(人事司)。

《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中华人民**国国家保密局是对政府内部的文档,资料等方面的管理,就是负责政府保密工作,查处泄密,涉密案件,保密文件,内部电脑保密,及文档销毁等等方面的管理。

中华人民**国国家保密局是一个负有检查,督促各政府机关履行《保密法》的行政主管部门。它可以明确政府机关的各类文件,汇报、报告,统计数据等材料的机密等级。

同时还可以对所有涉及秘密以上的文件和部门行使督察检查以及指导的权力,依法要求该部门执行《保密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公司保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保密组织机构及保密工作职责

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保密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主管组成,下设保密办公室作为保密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并配备保密员;设置计算机管理小组,配备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计算机安全审计员;设置定密工作小组,明确定密责任人。按“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

2.1

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2)制定公司保密工作计划规划,研究部署本单位保密工作;

3)将保密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和科研生产工作中,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5)审查审批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6)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

7)召开会议查处公司失、泄密事件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总结、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2.2 保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

2)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对涉密人员的审查界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教育培训;

4)组织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和各类保密专项检查工作;

5)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

6)监督指导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

7)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8)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9)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施;

10)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泄密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11)依据签订的保密责任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12)完成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定期向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

2.3 定密小组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国家秘密事项界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熟知公司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3)制订《公司定密事项一览表》,由公司负责人批准;

定密责任人职责

4)根据科研、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定密及密级变更进行审批;

2.4 计算机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进行技术管理;

2)会同保密办对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3)配合保密办进行各项日常保密监督检查。

2.5 公司负责人保密工作职责

1)对本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公司的贯彻实施;

4)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整体情况;

5)对重要保密工作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年度内对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7)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

2.6 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主任)保密工作职责

1)对本公司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全面情况;

3)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4)对保密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

5)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年度内对公司负责人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开展保密工作提供保障。

2.7 其他负责人保密工作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情况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3)为保密管理与科研生产管理的结合提供保障;

4)保证保密管理措施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

5)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 保密办公室主任保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对保密办公室工作负责;

2)在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日常保密工作;

3)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保密员、计算机管理“三员”及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工作;

5)负责员工保密教育,执行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2.9 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责

1)直接负责并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

2)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公司保密工作部署;

3)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遵守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保密职责。

2.10 保密员职责

1)在公司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领导下负责开展分管的日常保密工作;

2)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非密化处理依规定进行界定和管理;

4)对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相关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日常保密信息、保密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涉密载体的管理;

6)对保密工作中需要改进的事项向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提出建议;

7)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分工及布置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务。

2.11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计算机防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补丁程序;

3)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口令密码设置(每15天更换1次,8位复杂密码),密码记录本应锁在密码文件柜内;

4)负责用户帐号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设备和系统所产生的日志管理;

5)负责公司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和载体的保密管理工作;

6)对非涉密信息系统的信息发布进行监督管理;

7)对过程文件资料及保密工作档案进行管理,并定期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

2.12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职责

1)对计算机设备、设施和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正常运行,定期对操作系统进行升级;

2)定期对计算机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内网和涉密计算机均为

15天升级一次);

3)负责计算机密钥的设置和周期更换(内网、上网机一月更换一次,涉密计算机15天更换一次);

4)负责检查涉密计算机的物理隔离措施;

5)负责检查非涉密计算机是否存储涉密信息;

6)负责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移动硬盘及存储介质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

7)负责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及存储介质的保密安全检查;

8)对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

9)定期参加上级保密管理机构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并对本单位计算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知识教育。

2.13 计算机安全审计员职责

1)负责对用户违反安全策略的情况,以及对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的操作和设置工作进行审计,以发现用户或其他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形成安全审计报告;

2)制定文档化的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

3)定期(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

4)定期(1年)根据系统综合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参与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2.14 涉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款;

2)依据保密标准结合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开展保密工作;

3)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遵守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4)定期(1个月))按要求进行保密自查;

5)因私出国(境)应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

6)离岗、辞职应履行保密承诺及执行脱密期管理规定。

2.15 机要室管理职责

1)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密规定;

2)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要室;

3)进出机要室必须登记签字;

4)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机要室,需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5)涉密信息的处理及输入、输出、存储必须按规定操作;

6)做好涉密载体及存储介质的借用、保管工作;

7)做好涉密信息的非密化处理工作;

8)收集、管理公司保密档案,做好台账记录。

2.16 文印室管理职责

1)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密规定;

2)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文印室;

3)打印、复印、传真、上网查询、信息下载,应做好登记及审查;

4)按要求做好传真及互联网信息收发工作;

5)文印室禁止处理涉密信息;

6)信息交换需按规定操作。

2.17 员工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不说;

2)不该知道的不问;

3)不该看的不看;

4)不在私人信息往来中涉及秘密;

5)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6)不私自录制、复印、打印、拷贝、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7)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8)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9)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机、邮件、快递中涉及秘密;

10)不将工作带回家,不在家用计算机中处理工作信息。

国家秘密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是谁提出的

“国家秘密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是毛**提出的。这是因为在毛**看来,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而保守国家秘密则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他认为,保密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因此,他提出了“国家秘密高于一切”的口号,强调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

邓稼先是中国核武器研究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之一,在研制核武器的过程中,他曾担任核试验基地的总设计师,负责保守国家的核机密。

在他的努力下,中国成功地研制出了原子弹和氢弹,并率先将核武器应用于实战,为保卫祖国的安全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邓稼先的保密故事同样体现了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在工作中始终坚守秘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直到去世前仍在为国家的核武器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也是“保密责任重于泰山”这一口号的具体体现。

国家秘密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是毛**提出的。

甚至要用一辈子的生命去守护,要把坚守国家秘密作为长期性的工作。

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由谁组织实施

法律主观:

一、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意识近年来,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思想观念开始抬头并有所蔓延。

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正确引导。

一要正确认识秘密。

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秘密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变、绝对封闭的,它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超出了规定的时间,秘密即不再为秘密,既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关秘密的。

基层机关、单位虽然涉密事项不多、程度不高,但并非不涉密,其在公务、政务、事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时贯穿于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时仅存在于某项工作的某个环节,但在一定时间内都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以保护和限制,以免外泄。

二要正确看待公开。

保密与公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片面强调保密和过分夸大公开都是错误的,两者必须进行有机衔接。

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并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范围,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

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密信息,也不得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

三是正确判断形势。

从外部看,敌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对我信息监控和情报战略明显升级,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保密形势更加严峻;从内部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个别机关、单位麻痹思想严重,管理不落实、防护不到位,泄密风险空前加大,有的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保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关键时期。

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自觉抓好抓实保密工作。

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建立不全、责任不清,或有名无实、形同虚设,都不利于保密工作的落实。

对此,机关、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

靠前,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

第二,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靠前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从而有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第四,保密工作责任制应当经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保密责任制成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调研检查发现,对保密范围对象把握不准、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无的放矢、无所作为的问题。

这也是许多基层机关、单位普遍认为无密可保的重要原因。

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二是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三是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三定”工作:一是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

二是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

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应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对号入座”确定为涉密人员。

三是定涉密载体。

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

四、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当前,要重点解决制度不全、杂而不精和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方面,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

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等。

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杂反而不利于贯彻执行。

必要时,机关、单位可以先借、再试、后定,逐步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因需制定,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

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

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

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

机关、单位

法律客观: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保密工作以谁为主?

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机关、单位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

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方面。

保密工作方针是什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原则是什么?

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分管有关业务工作的领导对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什么是国家保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如何划分等级?

区分不同密级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区分三个等级的原则标准是: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六)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七)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八)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

(九)不准擅自复制国家秘密;

(十)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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