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能源战略的核心是(欧盟国家发展新能源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欧盟能源战略的核心是
欧盟国家能源政策一般有3个内容:一是能源效率;二是能源节约;三是可更新能源。而推出的各种政策工具和技术手段都集中于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在欧盟,能源消耗中工业占22%,交通占24%。接下来具体说说欧盟国家发展新能源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欧盟国家发展新能源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目前,欧盟一次能源来源构成情况是:石油占41%,天然气占22%,核能占15%,固体燃料占16%,可再生能源占6%。
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内部构成情况是:生物质和废弃物发电占63.6%,风能1.4%,地热能3.6%,水力发电31%,太阳能0.4%。
可再生能源最重要的应用是在发电领域。
据悉,欧盟已做出规定,要求在2010年之前,欧盟各成员国把电力的22%和所有能源的12%改为可再生能源。
欧盟各国能源安全战略体系的重要战略是立足国内,开发国内能源新源勘探、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实行能源多元化的战略。所谓能源多元化,至少包括新能源的开发(比如氢能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生物质能、水能等)、推动天然气为主的能源结构。多元化的核心就是“发展替代能源”,这是能源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国际上的发展比较快,比如欧盟的氢能路线图等。
欧盟开发替代能源,实现能源种类多样化。
欧盟对内能源战略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使能源种类多样化。
在过去的几年中,欧盟全面审核了能源政策,制定了面向未来的战略规划。
这些远景规划的主要方向是节能和开发替代能源,目标是:①到2010年将欧盟的能源消费从占世界总量的14—15%降低到12%。
②把开发新能源作为*治上的优先目标。
③到2030年将能源对外依存保持在70%。
④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达到12%。
⑤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标准。
为了这些总体目标,欧盟还设立了具体的目标,例如:①整合内部市场。
②审议能源税、能源节约和能源多样化计划。
③推广新技术。
④启动节约能源的计划。
⑤发展使用清洁燃料的车辆。
⑥复兴铁路交通、改善公路交通、提倡清洁的城市交通,实行污染赔偿原则等等。
欧盟也在由依赖外援逐步向*自主方向发展,不断摆脱对外部能源的供应。欧盟强调开发自己的能源,主要是指多样化的能源。为了不受制于人,确保完全的行动自主,欧盟提出要提高能源效率,扩大核能利用规模,加强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目前,核能提供欧盟1/3强的电力。核能不仅供应稳定,而且价格稳定,特别是不排放CO2,问题在于要解决其安全性能和公众的接受程度。
目前,欧盟的电力生产已经达到了能源多样化的目标,欧盟在交通领域里也实现类似的能源多样化。欧盟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开发生物燃料,热核燃料,以及氢燃料,但是这些开发都有一定的局限。
在欧盟国家,核电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核电已成为一种成熟的能源。
核电是法国的动力之源。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化石能源匮乏的法国选择了发展核电的道路。
法国目前拥有59座核反应堆,总装机容量超过63Gwe,每年提供4000亿千瓦时以上的电力。
现在,法国80%的能源来自核能,15%来自水电,5%的调峰用电来自煤和石油。
这得益于长期坚持的推进能源自主政策。
法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力净出口国,每年因此获得约26亿欧元的收入。
为了发展核能,2002年10月10日欧洲**颁布了一项条例,确认欧盟委员会对核安全负责。
欧盟的扩大意味着将另外19个苏联设计的反应堆纳入欧共体。
其中有些需要提前关闭。
欧洲理事会决定拨款4.8亿欧元,用于欧洲原子框架计划(Euratom framework programme) (2002—06),并且考察如何更好地保障欧盟内部核能的高度安全,以及核裂变、核废料处理等技术性问题。
为了在技术上落实能源多样化战略,欧盟还于2003年启动了“欧洲智能能源”(EIE)项目,支持欧盟各项能源政策的落实,例如:在建筑和工业领域里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新的可再生能源与当地环境和能源系统的整合,支持交通能源的多样化,如促进生物燃油的使用,以及支持发展中国家再生能源的开发和能源效率的提高,等等。
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战略
发展再生能源是欧盟能源政策的一个中心目标。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能源。同时,从中长期来看,再生能源在经济上的竞争力可能不亚于传统能源。再生能源可以减少CO2的排放量,增加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改善能源供应的安全状况,减少欧共体日益增长的对进口能源的依存度。
上世纪70 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步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受到欧盟各国高度重视,欧盟许多国家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制定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优惠政策,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各类能源中增长最快的领域。
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如光伏发电、风电等在近10 年的年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可再生能源发展已成为欧盟能源领域的热点。
各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欧盟各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化的进程中,都强调了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责任。
通常是政府科技投入先行,随后进行市场开拓,以此来推动产业化进程。
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阶段性的可再生能源的具体发展目标。
1995年,欧盟发表了《能源政策绿皮书》,以此为基础,1997年通过欧洲议会白皮书——《未来能源:可再生能源》,确定了欧盟在能源结构中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的行动纲领,提出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从1996年的6%提高到2010年的12%,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在电力总装机容量中的比例也将从1997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22%,其中主要是生物质能发电和风力发电。
根据 1997年欧盟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白皮书》,201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占整个能源的比重达到12%,比1998年的6%翻一番。
各个成员国也出台了各自的发展目标。德国和英国承诺,到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将分别达到10%和20%。按照德国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到2020年把风能、生物质能、水能和太阳能的发电量提高10%,使其占德国总发电量的20%。
2006年2月初,英国一家专业公司向英国政府提供了一份有关能源安全的“2020远景计划”,提出英国应该在北海的油气枯竭之前,充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替代作用。
21世纪以来,英国以“低碳经济”为目标,拟定了新能源战略。
2003年其以《英国政府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体》发布的白皮书,宣布了英国未来半个世纪的能源战略:到2050年使英国转变为低碳经济型国家。
为实现这一长远目标,英国将致力于研发、应用并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更多商业机会和就业机会,并在欧洲乃至全球能源科技和能源市场的稳定、可持续、有益环保中,发挥主导作用。
西班牙表示,2010年其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将超过29%。北欧部分国家提出了以风力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逐步替代核电的目标。
欧盟议会、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欧盟首脑会议围绕能源供给、内部能源一体化市场的构建、国际能源市场的协调、加强节能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推广以及实现减排目标等进行了不懈努力。
2006年通过了《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2007至2009年),采取综合措施以确保欧盟中长期能源供应;2007年决定继续执行欧盟《第五个课持续发展规划》,制定二氧化碳排放税收制,设定减排目标,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等;2007年欧盟确立《能源与运输发展战略》,在交通运输领域提高能效,支持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鼓励广泛的节能与减排研究;2009年4月,出台了《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将减排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紧密结合,提出了更宏伟的目标和更具体的实施方案。
欧盟的能源环保政策上有欧盟跨国政策的鼎力推动、有各成员国政府的积极领导以及能源管理机构牵头,下有基础设施部门、能源企业和市民的广泛热情参与。一路走来,欧盟的能源环保政策紧密结合,日趋成熟。
欧盟在新能源领域的大手笔:欧盟不仅是能源消耗重地,也是能源进口大国。为确保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欧盟一方面要开展紧密的能源合作,加强与能源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俄罗斯、中亚、里海与黑海等,同时也要加强与能源组织的合作,如与欧佩克、经合组织及大型跨国能源集团等的合作。
《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
2006年通过的《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2007年至2009年)提出要提高能源效率,以达到欧盟至2020年减少能源消耗20%的目标,要求各成员国要明确节约能源的“责任目标”,依照各国的经济与能源政策特点,确定主要的节能领域以便迅速采取落实措施。
如对民众家庭、公共场所、政府机构、旅游饭店及商业建筑、城市灯光景观和道路照明等电力消耗领域,鼓励尽快更换节能灯与节能器材。
照此速度发展,仅2007年至2009年三年欧盟就可节省10%至20%的电力消耗。
欧盟还进一步扩大对核能的利用与开发,增加安全性保障、减少核废料污染等技术研究的资金与人力投入。
《计划》还要求加大对研究新能源技术与开发绿色能源的力度,大力推动新型能源与绿色能源的使用工作,规定在2007年至2009年这3年要达到10%的可再生能源与自然能源的使用目标,并根据不同国家进行目标分解。
从《计划》的执行情况看,目前在欧盟成员国内已经有上百家研究机构和企业重点从事绿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风能、太阳能、地热等自然能源的使用已经由工业、农业向商业和民用领域普及,并逐渐进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
有专家称,目前欧盟在通过植物分解以生产再生能源方面的技术已经日渐成熟,欧盟正在降低成本与技术推广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鼓励政策,通过给使用绿色能源与节能设备的用户以资金补偿或奖励来进行新技术的推广普及,相关措施已在大部分成员国开始实行。
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欧盟指导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主要有4种类型:《能源政策白皮书》(其中有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的论述);《可再生能源白皮书》及其《行动计划》;《能源供应绿皮书》(在出版白皮书之前,先出版绿皮书;在某种程度上绿皮书是征询各成员国意见的文件);欧盟指令。
欧盟指令是指导各成员国立法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规定比较具体。
涉及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欧盟指令有:2001/77/EC指令(关于可再生能源),2003/30 /EC指令(关于生物柴油),2003/96/EC指令(关于能源税收),2003/54/EC指令(关于电力市场自由化)等。
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是政府政策和市场机制相互配合的结果。
2003年5月,经过艰难的谈判,欧盟通过了一项促进在交通领域使用生物燃油的指令。按照这项指令,到2005年底,欧盟境内生物燃油的使用应当达到燃油市场的2%,到2010年底达到5.75 %。到2020年,用于交通的燃料要有20%是新型燃料。
欧盟决策者认识到,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问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强大的*治支持,没有*治支持,就会因为费用问题而被搁置。*治支持不是口号,还包括提供土地,把传统能源作为备用(因为再生能源可能会间断),容忍比传统能源高得多的价格,以及投资未来、鼓励创新、监督共同措施的执行等管理措施,需要政府和企业配合,干预市场行为,甚至干预社会生活。非如此,难以实现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的长远目标。
强调发展绿色能源与节能技术并举是欧盟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欧盟要领导新的全球技术**。
打开欧盟光辉卓越的能源环保历史成绩单,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欧盟无论是在能源环保战略还是具体的实施细则、法律法规上,都可以说是遥遥领先,基础雄厚,实力不容小觑。
欧洲有很多的煤,而且很便宜,问题在于怎样通过技术**,用经济实惠的方法使它变得更加清洁。
研发能源清洁技术,如对传统的煤、薪柴等的洁净化处理,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努力研发新能源技术,加速生物能、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的转让、试验与应用;同时,在当前经济危机的狂风暴雨中,以及世界各国愈演愈烈的能源大战的形势下,欧盟在能源和环保领域的这两项大计划可谓是雄心万丈、面面俱到,相比奥**的能源新政也更全面系统、具有可操作性,难怪欧盟声称“要引领一场新的全球技术**”。
电能在能源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是能源战略的( )。
【答案】:C
电能在能源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是能源战略的核心环节。解决能源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关键在于电力。
欧盟的节能减排战略是什么?
欧盟国家能源政策一般有3个内容:一是能源效率;二是能源节约;三是可更新能源。而推出的各种政策工具和技术手段都集中于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在欧盟,能源消耗中工业占22%,交通占24%。一次能源在转换(如电或热等)中的耗损占35%。扣除这项耗损后,超过30%的能源为建筑物所消耗。所以各国都在工业、交通、建筑物、电器设备和照明等领域围绕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来设计政策。
(1)建筑物节能。
①建筑物能源证书制度,欧盟各国都已推行。
政府对所有建筑物都按每平方米耗能情况进行登记,并制作成证书。
法律规定业主出租或出售住宅,必须同时出具此证书。
丹麦的建筑物能源证书分别对一家一户型住宅、公寓式住宅和商用办公建筑颁发。
新建筑必须符合新的能源标准方可开工。
②鼓励建筑物节能改造。
德国全国有3900万套住宅,其中有75%建于1979年之前。
法律规定若业主要对住宅翻新改造,必须符合新的能耗标准。
政府相应推出鼓励措施,由国家开发银行给予低息贷款支持,联邦政府再补贴银行。
一旦改造后的建筑物达到二氧化碳减排指标,业主还款的本金还可免除15%。
2001~2005年,仅实现建筑物的二氧化碳减排标准,联邦政府为贷款补贴支付了15亿欧元;2006~2009年将达40亿欧元。
目前全国已有500万套住宅改造获得优惠贷款,减排二氧化碳400万吨。
德国还出现“零供热”建筑,全年都依靠太阳能取暖。
(2)交通节能。
①汽车发动机改造。
由于柴油发动机比汽油发动机能耗低35%,到2005年,德国全国汽车已有50%为柴油发动机。
1990年以来,汽油发动机的效率也提高了20%~25%。
1990~2004年,全国汽车发动机效率提高了1倍,汽车燃料消耗减少了40%。
②税收。
德国的汽油价格中,税收占70%。
法律还针对高速公路货车按二氧化碳的排量收费,而使用天然气的汽车到2020年前享受免税优惠。
③推广新型燃料。
第二代生物燃料占市场的3.4%,由此每年二氧化碳减排500万吨。
④能耗标识制度。
尽管政府没有强制淘汰高耗能汽车,但有了强制性的能耗标识,类似于家电、建筑物那样,消费者自然容易做出选择。
2012年之前高耗能汽车生产设备有望逐步淘汰。
(3)家电和照明节能。丹麦在2005年10月设立了节能信托基金,如对节能冰箱每一台都有补贴。比利时弗莱芒区地方政府向居民发放购物券,指定此券在2006~2007年间必须用于购买节能灯具。
(4)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制收购(Feed-in)。
与常规能源发电比,可再生能源(生物、风能、太阳能等)发电成本高。
针对电网公司缺乏收购动力,政府有3种政策干预模式:①以意大利为代表的配额制,要求电网运营商分担购买某一固定数额的电量;②以爱尔兰为代表的招投标制;③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按保护价强制收购接入(Feed?in)。
在德国,四大电网运营商收购常规能源发电价格为20欧分/千瓦时左右,但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为50欧分/千瓦时。
政府允许电网提高电力零售价格(0.65欧分/千瓦时)。
为此平均每个德国家庭每月增加电费开支1.5欧元。
这种模式的电价比配额制低8欧分/千瓦时。
公开招标制下电价也较低,但因招标周期问题,不利于能源产业长期发展。
爱尔兰正拟转向Feed?in。
丹麦还对电网重新进行了国有化,对新能源也实行Feed?in制度,风力发电占其电力的21%。
(5)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交易。
欧盟根据对《京都议定书》的承诺,让各成员国分别承担了二氧化碳的减排任务,然后各国又对能源、加工制造业等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核定排放配额作为合法“排放权”,企业若超额排放,必须到市场上购买配额。
这就形成了企业之间排放权的配额交易市场。
据称德国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配额近于用完。
此外,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安排,这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相应地增加自己的配额。
(6)发电减排。
在丹麦,发电用柴油价格中能源税和二氧化碳税占了2/3;发电用煤价中能源税、二氧化碳税超过85%。
但可再生的如木屑、草不征能源税。
结果化石燃料几乎为生物燃料价格的2倍,而发电后每度电的收益率前者却远低于后者。
这就极大地刺激了可再生能源和垃圾发电的开发。
热电联产减排,即发电和供热业务合并,网点铺开,以大幅减少热和电的传输损失。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丹麦的供热和发电集中于15家企业。
实行热电联产后,热电厂星罗棋布,2005年达694家。
结果,燃料消耗减少30%,燃料热效由40%升至90%。
(7)政策公关。为保证政策顺利实施,政府需要就节能减排政策意图和意义与公众、能源提供商、工业企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联络,进行政策宣传、项目咨询和信息沟通等服务。有关机构还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广泛交流。这些工作不仅政府部门自己做,还委托大量的社会组织代理,它们的分支遍布社区。
(8)立法保障。
欧盟关于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颁布了若干指令。
建筑物能源指令(2002年)提出了计量建筑物能耗的方法,设立新建筑物最低能效标准,建立建筑物能源标识制度,业主在出租、出售房屋时必须出具能耗等级证书,公共建筑物上必须标示能耗证书。
欧盟能源效率指令,要求在2008~2016年的连续9年中要节能9%,每年节能1%。
此指令对公共部门、能源供应商都规定了具体的义务,并设计了详细的测算、审计和报告方法。
欧盟生态设计指令规定了锅炉、热水、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视机、充电器、办公照明、街道照明、空调器等14种产品或设施的技术与经济标准。
德国从1976年以来,先后颁布了建筑物节能法、机动车辆税法、热电联产法、节能标识法、生态税改*法、可再生能源法等8部法律。
这些立法都有相应的政府部门负责实施,如联邦经济技术部负责节能和提高能效工作;环境和核安全部负责二氧化碳减排、再生能源和核能工作;交通、建筑与城市发展部负责交通、建筑物的节能工作等等。
节能减排可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决策者对此必须有深刻认识,并率先垂范。2006年,丹麦议会7个党派达成共识,要求今后几年公共部门能耗每年降低1.5%。丹麦1980年以来GDP约增长50%,但能源消费(不考虑交通业)几乎无增长,单位GDP的耗能(即能源强度)每年降低1.9%,二氧化碳排放每年恒定。德国在1990~2005年的15年间经济增长25%,能源总消耗却下降5%。
冷战后欧洲或欧盟对外战略
从欧盟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欧盟对于石油的依赖与美国相当,对于天然气的依赖超过美国。由于欧盟的发展需要消耗更多的能源,所以在可预见的将来,欧盟对外能源的依存程度还会加剧。
对于欧盟来说,能源安全因素有两个:一是供应量的稳定,二是价格的稳定。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的。欧盟的战略目标是在世界上寻找价格最稳定、运输最便利、供应量稳定增长的能源。具体地讲,欧盟的对外能源战略包括:
在致力于能源资源多样化的同时,使能源进口来源多样化。在能源来源地方面,不仅考虑到经济因素,也考虑到环境和地缘*治的因素、恐怖主义的威胁。重新审视对中东石油的依赖。
加强与能源出口国的联系,特别是发展与临近能源大国俄罗斯(天然气出口靠前大国和石油出口第二大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通过能源外交,以及其他多种控制能源供给的形式,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建立与欧盟能源网络相联通的能源大市场。
进口能源来源的多样化
欧盟将未来能源进口增量的希望寄托在环里海国家(包括俄罗斯)。
环里海5国的石油储量是全球已探明储量的14.6%,天然气储量将近全球已探明储量的50%。
由于亚洲和中国将吸纳OPEC增产的大部分石油,环里海地区石油生产的增长对于欧盟经济增长的需求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没有环里海地区的石油,那么2010年,欧洲从海湾地区的进口就要每天增加50万桶,如果能够确保环里海地区的能源供应,那么2010年欧洲从波斯湾地区的石油进口就可以降到每天150万桶。
这个前景虽然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考虑到海湾地区诸多的不稳定因素,经略环里海地区对于欧盟来说就是大有可为的。
经略环里海地区的优势不仅表现在能源的种类上:环里海地区有丰富的天然气储量,而欧盟要实现能源清洁的目标,已经加重了天然气在欧盟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环里海地区是欧盟的近邻,可以通过架设运输管线,直接向欧盟各国供应能源。更重要的是:欧盟在环里海地区各国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治和感情的投资。这个地区的*治生态对于欧盟来说,比中东海湾地区更加容易控制。
欧盟在环里海地区发展的前景看好:目前,欧盟进口的石油大约有40%来自于中东海湾地区,48%来自于前苏联地区和北非。
欧盟进口的天然气96%来自于前苏联和北非。
欧盟已经在环里海地区确定了一些关键性的项目和供应商,其中多数是私营企业。
欧盟目前正在调动财力和物力,组织在当地进行能源开发。
与此同时,欧盟还稳定了来自北非和阿尔及利亚的原油供应,并且和俄罗斯展开长期供货谈判。
从表中可以看出,欧盟现在和未来的能源安全与环里海地区和北非息息相关:
进行能源对话与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欧盟与海湾石油国和俄罗斯等天然气输出国都发展了特殊关系。1991年,国际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开始对话,这个对话机制在1999年更名为“国际能源论坛”。2000年利雅得的第七次论坛决定设立一个秘书处和一个有15名委员组成的执行会,委员包括来自生产国和消费国、国际能源机构和OPEC的代表。欧盟积极参与这样的行动,但是这种没有约束力的交换意见的渠道并不能解决高油价的威胁。
2005年4月,在欧盟委员会能源与交通总司的支持下,欧洲几个能源研究机构共同完成了长达614页的“欧盟与海湾产油国之间关于能源稳定和可持续问题的对话。
”对话不是简单的交换意见,而是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例如,欧盟与乌克兰之间进行了持续有效的对话,对话的核心是乌克兰在欧盟与中亚新*国家之间起中介作用。
在欧盟委员会的参与下,乌克兰和波兰签署了一项石油管线协定,来自里海的石油通过乌克兰输往西北欧。
欧盟与所有能源供应者之间都建立了建设性的双边对话关系。
与阿尔及利亚的双边对话使双方解决了长期天然气合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使阿出口到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天然气能够加倍。
能源外交也是欧俄关系的重心,因为能源对于双方来说都蕴含着最大的战略和经济利益。欧俄能源对话从2000年10月开始,通过对话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建立北欧天然气管道,在莫斯科建立能源技术中心等。2004年1月又启动了俄国和扩大后的欧盟之间进行核材料贸易的谈判和改善海上石油运输安全标准的合作。
建立以欧盟为中心的跨国能源大市场
除了通过平等对话的外交谈判方式,达到签署长期合同的目的以外,欧盟还采取了一些前瞻性的措施,以便通过“缓慢的能源市场一体化”,逐步建立一个以欧盟为中心的跨国能源大市场。
2003年5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个关于“邻国能源政策的通讯”,提议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欧盟能源伙伴的能源系统现代化,并使之相互连接,建立一个电力和天然气的更加广阔的市场。
2001年10月的欧俄首脑会议就已经涉及到欧俄之间电网同步联接的可能性。
可行性研究2005年启动,受到欧盟的资助,向希望加入大欧洲天然气和电力市场的国家开放。
这里所说的开放意味着使用同样的规则:互惠性地开放市场,类似的竞争条件,以及有可比性的环境保护水平和核安全措施。
建立能源大市场,按照欧盟的规则,实现能源市场的一体化,是欧盟控制能源供给,保障能源安全的长远大计。
欧盟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实施这个大战略。
在2003年12月8日召开的雅典部长会议上,巴尔干国家签署了一项备忘录,表示理解欧盟2005年在巴尔干地区建立天然气和电力单一市场的努力,并且同意将这个市场与欧洲系统相连接。
《绿皮书》认为,“这份文件可以与建立欧洲一体化,保证地区和平的初始文件相媲美。
”欧盟希望在以欧盟为核心的广大地区建立起一个市场运作的环境和一套稳定能源供给的法律体系,并且将这些游戏规则扩大到欧盟边界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从而吸引更多的对能源生产和运输的投资。
按照同一个思路,欧洲与地中海沿岸国家的能源合作自2003年有了新的发展。
环地中海能源合作开始于1995年,原则是实施切实可行的共同能源政策。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欧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技术平台,确定了财政工具。
在2003年雅典的会议上,能源部长们表示要尽快落实协议的备忘录,到2006年实现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的电力市场与欧盟的内部电力市场的一体化,形成土耳其供应希腊,阿尔及利亚供应西班牙,阿尔及利亚供应意大利和法国的地中海电力圈。
欧盟还希望在中东―以色列/巴勒斯坦控制区内建立这种市场,并且在能源市场的基础上实现与欧盟市场的对接,让这个市场向周边的能源出口国,如埃及、利比亚和叙利亚等开放。
从能源战略的角度审视地缘*治,土耳其的战略和中介角色就显得十分突出。
欧盟委员会正在与土耳其合作,建设通过希腊和意大利的天然气管道,以及通过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的管道。
欧盟近几年来也在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谈判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问题。
为了加强对能源市场的控制,欧洲统计局还致力于《共同的石油月统计》项目,以便更快地更新石油生产、需求和库存的数据,掌握市场的动态,规避价格风险。
当然,环里海地区是欧盟建造跨国能源大市场的战略重心之一,虽然那里的条件目前还不成熟。
在欧盟的各种研究报告和文件中都多次提到“中欧亚”(Central Eurasia)这个概念,并且将环里海5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以及南高加索地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再加上俄罗斯和伊朗,全部纳入远景战略规划中。
一项欧盟资助的研究认为,在中欧亚地区没有固定的秩序和势力范围,“超国家和非国家的行为者与当地实力合作,在*治和社会中施展各自的力量,所以游戏规则是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多面竞争”(multidimensional rivalry)的态势。
研究还声称,欧盟在环里海地区有自己的战略意图。
由于环里海毗邻欧盟,那里的地区不稳定因素将直接影响欧洲。
由于欧盟的共同外交缺乏动力源,所以,欧盟就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等国际性组织合作,“把中欧亚地区作为欧洲整个安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给这些国家的政府施加更多的*治压力。
”
建立能源大市场,按照欧盟的规则,实现能源市场的一体化,是欧盟控制能源供给,保障能源安全的长远大计。
欧盟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实施这个大战略。
在2003年12月8日召开的雅典部长会议上,巴尔干国家签署了一项备忘录,表示理解欧盟2005年在巴尔干地区建立天然气和电力单一市场的努力,并且同意将这个市场与欧洲系统相连接。
《绿皮书》认为,“这份文件可以与建立欧洲一体化,保证地区和平的初始文件相媲美。
”欧盟希望在以欧盟为核心的广大地区建立起一个市场运作的环境和一套稳定能源供给的法律体系,并且将这些游戏规则扩大到欧盟边界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从而吸引更多的对能源生产和运输的投资。
按照同一个思路,欧洲与地中海沿岸国家的能源合作自2003年有了新的发展。
环地中海能源合作开始于1995年,原则是实施切实可行的共同能源政策。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欧盟委员会建立了一个技术平台,确定了财政工具。
在2003年雅典的会议上,能源部长们表示要尽快落实协议的备忘录,到2006年实现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的电力市场与欧盟的内部电力市场的一体化,形成土耳其供应希腊,阿尔及利亚供应西班牙,阿尔及利亚供应意大利和法国的地中海电力圈。
欧盟还希望在中东―以色列/巴勒斯坦控制区内建立这种市场,并且在能源市场的基础上实现与欧盟市场的对接,让这个市场向周边的能源出口国,如埃及、利比亚和叙利亚等开放。
欧盟的诞生
欧盟原为由西欧国家组成的一个区域性组织。
上个世纪50年代,法国、联邦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和卢森堡6国先后组建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1967年7月1日,6国将上述3个共同体组织合并后称为欧洲共同体。
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盟;1981年1月1日,希腊成为欧共体第10个成员国;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后使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
1993年11月1日欧共体正式更名为欧洲联盟。
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扩至15个。
在法国、德国等欧盟主要成员国的推动下,欧盟在实现经济联盟的同时,一直积极朝着*治联盟的方向发展。
冷战结束后,中、东欧国家为得到经济上的实惠,纷纷要求加入欧盟。
法德等国为最终实现“大欧洲”计划也为这些国家的入盟进行积极努力。
经过6年多的艰苦谈判,上述10国终于在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从而使欧盟成员国从原来的15个增至25个,人口从3.7亿增加到4.55亿,面积从原来的320万平方公里增加到430万平方公里,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约5%。
扩大后的欧盟的经济总量将超过美国,不仅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经济体和独一无二的*治体,而且将成为可与美国相匹敌的竞争对手。
欧美关系更加复杂
欧俄关系将保持发展
欧盟疆域的拓展不仅结束了冷战遗留的分裂局面,也增加了自身在世界舞台上的分量。
欧盟扩大实际是新欧洲国际关系理念的胜利。
法国和德国为首的“老欧洲”所代表的是欧洲一体化的新思想、新观念、新主张,其基本主张是:通过经济、*治融合避免战争,实现和平和维护稳定;通过谈判和对话解决分歧和矛盾,避免对抗与冲突;通过多边机构实现多赢和共赢。
10国的加入可以说是欧洲新理念的胜利。
鉴于离欧洲实现统一梦越来越近,今后欧盟将会在全球更大范围内推销其新型治理理念,这无疑会加剧与奉行单边主义的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矛盾和冲突。
扩大后的新周边地区———独联体国家、中亚、中东以及北非将成为欧盟对外政策的重点。
分析人士认为,扩大后的欧盟将力争改变冷战时期确立的美欧之间的主从关系,不但会与美国争夺欧洲主导权,还要增加欧洲在全球*治和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这势必将加剧美欧在*治、经贸甚至军事领域的竞争、摩擦和矛盾。
布什政府上台后,美国在国际事务中一直奉行单边主义,欧洲则谋求建立多极世界,主张依靠联合国解决国际问题。
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美国的单边主义与欧洲的多极世界理念发生了最激烈的交锋,并导致美欧关系产生了冷战结束后最严重的裂痕。
另外,近年来美欧从香蕉战、牛肉战、转基因纠纷、钢铁贸易战和《反倾销法》之争,到3月1日欧盟宣布对美国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双方的经贸冲突不断。
欧盟扩大后与美国发生经贸冲突,尤其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此外,随着欧元信誉的进一步确立,欧元势必会对美元在世界经济中的统治地位构成挑战。
但分析人士同时也强调指出,尽管欧盟扩大将使欧美关系面临考验,但鉴于双方有着共同的*治制度、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在国际事务中又都需要对方;美国是超级大国,但离开欧洲也步履维艰;欧洲要想有所作为也需要借助美国的力量;至于双边经贸关系更是错综复杂,相互依赖性很强,双边贸易额每年都高达数千亿美元,为此,今后美欧关系将会是在既争斗又合作中发展。
至于欧盟扩大后与俄罗斯的关系,观察家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欧俄关系将可能拉近。
其理由是欧洲对付美国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加强与俄罗斯的战略合作。
这既是俄罗斯积极发展与欧洲关系的重要原因,也是俄罗斯对欧盟的扩大并不持反对立场的因素,而且莫斯科还表达过要加入欧盟的愿望。
据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会见欧盟主席施罗德时曾说过这样的话:“尽管近期内俄罗斯不会加入欧盟,但我们支持欧洲统一,并且如果有一天布鲁塞尔成为我们共同的首都,我也不会反对。
”这句话典型地表达了俄罗斯双重的心态:默认欧盟东扩,但又担心欧盟东扩造成俄罗斯地缘*治边缘化;同时俄罗斯又希望同欧盟建立统一的经济空间,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利益互动模式而符合俄罗斯的经济战略。
舆论评论说,总体看,出于现实的经济利益和牵制美国单边主义的需要,欧俄关系将保持积极发展态势。
对中国是有喜也有忧
舆论认为,欧盟扩大给中国带来的商机是巨大的,但同时也可能将给中国的出口贸易带来“阵痛”。为此,有媒体评论说,欧盟扩大对中国是有喜也有忧。
喜的是由于欧盟在许多重要国际问题上与中国观点和主张相似和相同,如都强调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扩大后的欧盟会愈加重视发展对华关系,将中国作为其在全球事务中合作的重要伙伴。
随着欧盟的扩大,中国对与欧盟以及德、法、英等国进行战略对话的兴趣也会增加。
在经济贸易领域,新加入欧盟的国家要纳入欧盟统一的关税同盟中,而老欧盟对中国的关税低于中东欧国家,这些国家入盟后,将会降低关税,此前10国的平均关税率为9%,入盟后将降到欧盟平均水平的4%,这对中国扩大对欧盟出口大有益处。
欧盟是一个一体化市场,进入了其中一个国家的市场就等于进入了所有25个国家的市场。
欧盟市场扩大后规则也统一了,中国企业在欧盟内部资源配置选择的余地也就增大了。
忧的是中东欧国家入盟后,可能会造成欧盟国家对中国投资贸易的转移。另外,欧盟国家对产品的安全、卫生、环保的标准很高,而原来中东欧国家的标准较低。这些国家入盟后将实现欧盟统一的标准,中国出口的产品要达到高标准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为此在短期内对中国企业不是很有利。
欧盟扩大给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也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因为扩大后的欧盟如果坚守原欧盟对中国的农产品关税配额不变,中国实际上等于减少了原来对中东欧10国的农产品出口部分。
对中国的另一个影响是反倾销问题。
入盟前,中东欧10国对中国的反倾销措施较为宽松。
但这些国家入盟后,欧盟严厉的反倾销规则及措施将会自动适用于新成员国。
这将对中国产品出口欧洲造成一定的打击,这项政策将影响到中欧经贸总量的10%。
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差不多,所以,他们有可能利用反倾销政策施加不利于中国的影响。
观察家认为,综观全局,发展中欧关系既符合欧洲的利益,也符合中国的利益,欧盟扩大上后,中欧关系的发展势头会继续保持下去。
能源战略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我国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核心要义是:四个**、一个合作。“四个**、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刻揭示了世界能源发展的大趋势大逻辑,揭示了新时代我国能源发展的特点规律和方向趋势,对于我们在新时代做好能源工作、推动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能源安全主要重点:
1.国家的进口能源供应必须数量充足,但是进口不能危及**。
2.进口能源供应必须持续,能源进口中断和暂时性短缺会严重影响工业国的经济和*治稳定,资源丰富的国家也就有了影响能源进口国的实力。
3.进口能源必须价格合理。以合理价格保证数量充足的持续供应成为能源安全问题缺一不可的三个方面,任何一方面的失败会对消费国的经济福祉、*治稳定和**构成威胁。
全球化能源治理中最核心的问题是?
全球化能源治理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提升国家的实力,确保**,能源战略与能源安全必然成为中国大国战略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狂飙突进,全球性问题迅速兴起。在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以治理大师詹姆斯·罗西瑙为代表的全球治理理论流派。
所谓全球治理,是指没有主权权威的对于跨越国境的种种关系的统治,也就是将政府在国内的统治行为国际化。全球治理的内涵极为丰富,包括信息及其交换;形成并发布影响国家行为和国内规则的基本原则和共识性知识,这些知识能够影响国际和地区秩序。
全球化简介
全球化一词,是一种概念,也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的现象过程。全球化有诸多定义,通常意义上的全球化是指全球联系不断增强,人类生活在全球规模的基础上发展及全球意识的崛起。国与国之间在*治、经济贸易上互相依存。
全球化亦可以解释为世界的压缩和视全球为一个整体。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全球化势力对人类社会影响层面的扩张,已逐渐引起各国*治、教育、社会及文化等学科领域的重视,引发大规模的研究热潮。
对于“全球化”的观感是好是坏,仍是见仁见智,例如全球化对于本土文化来说就是一把双刃剑,它也会使得本土文化的内涵与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模糊与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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