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各区(园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江苏省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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