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将招标文件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改为了履约保函?

问:建设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乙方迟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又将招标文件里就约定好的履约保证金改为了履约保函,合同是否有效?中标是否有效?有什么相关法律可以予以说明?谢谢各位!答:如果协议的修改是乙方单方做的,修改部分无效。但不会直接导致中标和协议无效,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用保函能帮助乙方省钱,所以乙方会修改条款。目前国家政策都在大力支持保函代替保证金,履约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能降低乙方资金压力,甲方可以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