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中,法院冻结银行存款期限具体为多少?

问:诉讼保全中,法院冻结银行存款期限具体为多少?

答:第一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1年。在2015年2月4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规定,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1年,该规定改变了过去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6个月的规定。

第二点:银行存款冻结期限即将到期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续冻该银行存款,续冻的期限不超过1年。所以在保函网公开咨询中,咨询该问题的当事人是不了解法律对银行存款冻结期限的最新规定以及银行存款冻结到期后可以申请续冻的规定。

三、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