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围标串标投标保函的格式
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以下称“招标人”) 投标。
本银行 (银行名称)(下称“本银行”)在此承担向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人民币 的责任。
本责任的条件是;
一、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签订合同时提出更改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
五、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六、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只要招标人指明投标人出现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银行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立即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招标人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28天内保持有效。若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则本保函的有效期与延长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
银行名称: (单位名称打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