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出具分离式保函承诺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我公司已知悉xxx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应我公司请求,就 项目需要 向贵行申请出具分离式保函。若贵行与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出具的以我公司为被保证人的保函签订《出具分离式保函协议》,则我公司承诺:

  1.若受益人向贵行索赔,贵行有权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额是否符合保函的约定;贵行对外赔付,无须事先征得我公司同意,我公司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

  2.我公司接受贵行对 保函涉及的基础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我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无论贵行对此笔保函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反担保,不论其他反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贵行是否向申请人和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若受益人向贵行索赔且贵行垫付了相应款项,贵行均有权就此垫付款项直接从我公司在贵行系统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或要求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4.我公司同意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我公司的信用状况,并同意贵行将我公司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我公司并同意,贵行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我公司信息。

  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年xx月xx日。

  我公司未向xx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作为保函的反担保。

  被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年 月 日